免费试用协议

协议版本:V1.0  |  生效日期:自您勾选同意之日起生效

请在使用本服务前仔细阅读以下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红色加粗标注的条款。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即视为您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约束。

第一条 定义

1.1 "本服务"指由提供本SaaS MES系统的一方(以下简称"服务方")所提供的服务,包括网页端及安卓APP端。

1.2 "试用方"指通过服务方平台完成注册并申请免费试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3 "试用期"指自试用方首次获得本服务访问权限之日起6个月的期间。

1.4 "试用环境"指服务方为本服务试用专门搭建的独立运行环境,与生产环境物理或逻辑隔离。

1.5 "生产数据"指试用方在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真实商业价值的任何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真实订单数据、客户信息、财务数据、库存数据、员工个人信息等。

1.6 "演示数据"指服务方预置在试用环境中的、非真实的样本数据。

第二条 试用许可

2.1 在试用期内,服务方授予试用方有限的、临时的、非排他性的、不可转让的许可,仅用于试用方内部评估本服务是否满足其业务需求之目的。

2.2 试用方不得将本服务用于任何商业生产用途,不得以本服务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数据处理服务。

2.3 本协议未明示授予试用方的任何权利,均由服务方保留。

2.4 服务方有权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在试用期内调整试用环境的功能范围,并以合理方式通知试用方。

第三条 使用限制

3.1 试用方确认并同意:试用环境仅用于评估和测试目的,试用方不得在试用环境中使用、提交或以任何方式传输任何生产数据。

3.2 试用方仅可在试用环境中使用演示数据或试用方自行编造的、不含任何真实商业信息的测试数据。

3.3 试用方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不得上传、存储或传输任何含有计算机病毒、恶意代码或其他有害程序的数据。

3.4 试用方不得对本服务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拆解或以其他方式试图获取源代码。

3.5 试用方不得将本服务用于任何基准测试、竞争性分析或性能评测,除非事先获得服务方书面同意。

3.6 试用方不得将试用账户转让、出借、出租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第四条 数据条款

4.1 数据丢失免责。试用方明确知悉并同意:试用环境中的数据仅供临时测试使用,试用期届满或服务方提前终止试用时,试用环境将被重置或删除,其中的全部数据(包括试用方自行输入的任何数据)将被永久清除。服务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2 试用方确认,其不会在试用环境中输入生产数据。如试用方违反本条规定输入了生产数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丢失、数据泄露等)由试用方自行承担,服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数据备份。服务方建议试用方在试用期内自行定期备份其在试用环境中输入的数据。服务方不承诺对试用环境中的数据进行任何形式的备份或恢复。

4.4 试用期届满后,试用方如需保留数据,应在试用期结束前自行导出。试用期结束后,试用方可能无法再次访问试用环境中的任何数据。

4.5 个人信息保护。试用方在注册及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向服务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服务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仅用于试用方身份识别、服务通知及服务改进之目的,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服务"按现状"提供

5.1 本服务以"现状"(AS-IS)、"存在各种错误"(WITH ALL FAULTS)及"当前可用"(AS-AVAILABLE)的基础提供。

5.2 服务方不对本服务作出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不侵权、无中断运行或无错误的保证。

5.3 试用方理解并同意:试用版本可能包含仍在开发中、未经充分测试的代码,可能存在漏洞、错误或故障,可能导致数据丢失或系统故障。

5.4 服务方无义务为试用版本提供任何形式的技术支持、维护、升级或补丁服务。

第六条 责任限制

6.1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服务方不对因试用方使用本服务而产生的任何间接损失、附带损失、后果性损失、惩罚性损失或特殊损失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收入损失、业务中断损失、数据丢失损失、商誉损失、替代服务采购成本等,无论服务方是否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6.2 服务方对试用方因本协议或本服务产生的全部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总额,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超过人民币壹佰元(¥100)。

6.3 本条责任限制不适用于以下情形:(1)因服务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2)适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限制或排除的责任。

第七条 知识产权

7.1 本服务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均归服务方或其许可方所有。

7.2 试用方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向服务方提供的任何反馈、建议或意见,服务方有权在不向试用方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自由使用,且无需承担任何保密义务。

第八条 保密

8.1 试用方在试用过程中获知的服务方技术信息、产品信息、商业信息等非公开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2 本保密义务在试用期届满后继续有效。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9.1 服务方有权在试用期内提前终止本协议或暂停试用方对试用环境的访问,并提前以合理方式通知试用方。

9.2 试用期届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另行签署正式的服务协议。

9.3 本协议终止后,试用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服务方将按照第四条的约定处理试用环境中的数据。

第十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服务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协议构成双方就试用事宜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双方此前就同一事项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沟通、陈述或协议。

11.2 本协议部分条款如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1.3 试用方在注册页面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即视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

11.4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影响条款的解释。